迷思一:家庭暴力是家務事,局外人不要管。
事實:家庭暴力防治的制定,已為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保障。
迷思二:家醜不可外揚,告訴別人是丟臉的事。
事實:受暴不是您的錯,找專業人員協助,儘速脫離受暴環境。
迷思三:家庭暴力防治法只保護有婚姻關係之夫妻。
事實:也保護前配偶、同居人及四等親以內之親屬。
迷思四:暴力經過一段時間自然會停止。
事實:暴力常是惡性循環,且對目睹暴力之子女會產生不良影響。
迷思五: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是勸人離婚或導致婚姻破碎之處。
事實:透過家暴中心人員專業協助,讓被害人獲得保護,也讓加害人有省思改過的機會,最終仍是以促進家庭和諧,防止暴力再度發生為目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