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醫流程
掛號→診間候診→醫師診療→掛號室繳費→藥局領藥→平安回家
應備證件:
1.請攜帶健保IC卡
2.身份證件(初診)
3.重大傷病卡或殘障手冊
收費標準
一.健保:
(1)掛 號 費: 1.初診:150元 2.複診:50元
(2)部分負擔:
1.有重大傷病卡及福保者免部份負擔
2.有殘障手冊者:50元
3.無重大傷病卡、福保、殘障手冊者:80元
(3)藥費部分負擔:
1.有重大傷病卡及福保者免藥費部份負擔
2.100元以內:0元
3.100元~199元:加收20元(以此類推)
4.1000元以上:加收200元(上限200元)
二.自費:
(1)掛 號 費: 1. 初診:150元 2. 複診:50
(2)醫 藥 費:全額自行負擔
三.轉診:
(1)掛 號 費: 1.初診:50元 2.複診:50元 3.離島者:免收
(2)部分負擔:
1.有重大傷病卡及離島、福保者免部份負擔
2.有殘障手冊者:50元
3.無重大傷病卡、福保、殘障手冊者:80元
(3)藥費部分負擔:
1.有重大傷病卡及離島、福保者免藥費部份負擔
2.100元以內:0元
3.100元~199元:加收20元(以此類推)
4.1000元以上:加收200元(上限200元)
注意事項
1.初診掛號先至掛號室櫃檯填寫初診資料表辦理掛號手續。
2.複診直接出示證件於掛號室掛號。
3.掛號後每人一張號碼牌,請依序號候診,如燈號序號已過,請告知診間護士安排看診。
4.轉診病人請出示一式二聯轉診單、身分證及健保IC卡,於掛號室櫃檯掛號。
5.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者,請出示健保IC卡於掛號室櫃檯掛號、批價,再至藥局領藥。
6.申請各項証明或殘障鑑定須本人來辦理。
7.申請病歷影印本,本人辦理時需攜帶身份證、健保卡並填寫申請單,如非本人辦理,則 須持受託人之身份證、病人之 [身份證、健保卡、委託書] 及填寫申請單,方可辦理。
8.醫師門診表有更動時,以診間所掛醫師名牌為準。
9.國定假日休診,颱風天依地方政府公告停止上班,本院門診亦休診。|
其他: 病人就醫時,需提供所有正在服用的藥物(或藥袋/ 藥單),包括處方藥和非處方藥、中草藥和營養補充劑、預防接種史、藥物過敏反應或藥物不良反應史,作為用藥評估參考。
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服務專線:06-5902336 轉分機 21、22、2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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